1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古井贡酒申请注册‘年份原浆’商标”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剑南春的诉讼请求。此前,古井贡酒公司申请注册“年份原浆”商标,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公司便向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会则做出维持诉争商标“年份原浆”有效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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