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外港海关在一批上海进境、后续计划运往金华保税仓的货物中,查获伪报、夹带拉菲、木桐等名庄酒1903箱与508只火腿。
根据WBO计算,葡萄酒价值都在千万元人民币级别以上,火腿在百万元以上,而这批货物的申报金额仅15万余元人民币。
葡萄酒包含拉菲、木桐、
靓次伯、作品一号,实际价值至少超千万
根据海关总署官网公布:这一批货物中,夹带货物包括火腿508只,拉菲、木桐、靓次伯、作品一号等高中档红葡萄酒1903箱。
该批货物申报品名为100分庄园酒和百诺经典干红,申报金额19271.76欧元,申报重量13423.5千克。折合人民币,申报金额仅约15.16万元人民币。
成都海购鲜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宋燕给WBO记者算了一笔账:拉菲古堡目前便宜的年份到岸价为3800元,按照名庄酒的装箱标准,每箱12瓶,那么,假如查获的1903箱葡萄酒中仅1/4的货物为拉菲,实际到岸金额即可达到2169.42万元人民币,需缴纳约935万元的综合税。
高中端火腿为主,价值超过百万元
不仅葡萄酒,此次查获的火腿也大多数为价值较高的产品。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图片,查获的火腿中大部分为高中端火腿,据颇为熟悉火腿业务的上海奥利维尔葡萄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剑指出:此类火腿相当于火腿中的拉菲,可达到数千元人民币每只。
也就是说,这批火腿,价值也可达到100余万元人民币,而进口火腿的关税为25%,增值税13%,综合税收为41.25%,100万元人民币的火腿则需缴纳41.25万元的税。
可见,无论是火腿还是葡萄酒,价值都远超这家企业申报的金额。
构成走私行为,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
葡萄酒与火腿均价值高昂,却仅申报15.16万元人民币的价值,可见这家进口商偷税漏税的金额之大。
根据海关总署的报道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批货物以藏匿、瞒报、伪报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涉嫌偷逃税款、逃避口岸检疫和食品法定检验,已构成走私行为。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葡萄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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