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偷36瓶白酒获刑10年
武汉一男子偷了36瓶酒,没想到酒的总价值竟达到68万元。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获悉,该男子被判决犯盗窃罪,获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沉迷赌博多次偷酒换钱
2013年,王某到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是该公司所在写字楼的楼层管理员。2015年5月他从该公司离职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因沉迷于在游戏厅玩游戏赌博,欠下大量赌债。想起原来工作的公司在会议室存放了许多高档白酒,因对那里的情况比较熟悉,王某就动起了歪心思,想把这些酒偷出来换钱用。
2017年12月28日晚,王某开车来到曾经工作的那栋写字楼,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因为当过楼层管理员,熟悉监控情况,遂先乘坐电梯到达26楼,再通过消防楼梯步行至30楼,用工具撬开一处铁门,到达公司所在的31楼,再进入公司存放高档白酒的会议室,盗走两箱(共12瓶)53度50年某品牌高档白酒。当天,他把这两箱酒算作8.5万元抵给他人偿还赌债。
2018年1月2日和1月9日,王某故伎重施,来偷了两次,每次从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议室盗窃两箱53度50年某品牌高档白酒。这4箱(共24瓶)被盗的酒,一部分被用于抵偿赌债,一部分卖给了收购烟酒的商店。
2018年1月10日,一名保洁员打扫卫生的时候,发觉少了几箱酒,该公司随即进行了盘查,发现被盗了4箱酒,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和该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将其抓获。
偷的36瓶酒价值高达68万
被抓后,王某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在其指认下,警方在收购烟酒的商店,追回了18瓶尚未出售的酒。“我看他这个人看着挺阔气的,就没多想,而且他拿来的酒都是市场上不多见的,就收了。”收购店老板说。
经该酒品牌总部鉴定,出具意见书表示该种53度50年高档酒每瓶价值18999元,36瓶总价值为人民币683964元。
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超过了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在案件审理期间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3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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