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民宅变成了仓库,还用来存储大量的白酒。近段时间,鹿泉区果岭湾小区12号楼1单元的一些业主发现该单元这一潜在隐患后,整日提心吊胆,希望这些白酒赶紧“搬家”!
张先生(化名)是果岭湾小区12号楼的业主。据他介绍,该小区是一片高层住宅区,他所住的这栋楼有24层,每层4户,共96户。他原本住着挺舒心惬意,可如今却忧心忡忡,这一切源于他偶然的发现。
据张先生回忆说,一个月前,他下班回家时,发现单元门前停着一辆大卡车,有几名年轻人从车上搬下一个个纸箱子,运进了一楼的一户居民家中。“我走近一看,箱子上赫然印着白酒标识,难道是住户家买的酒?”细心的张先生发现,这户居民家中并无家具,房间地上摆放的都是一个个酒箱子,“业主把房子当成了白酒仓库,这实在太危险了!”
张先生介绍说,这套房子面积为100多平方米,要是都用来存放白酒,无异于一个潜在的“****”,“白酒属于易燃易爆品,现在是大夏天,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采访时,有知情者透露,1楼这户住户大概两个月前开始将这套民宅变成了仓库,用来存储大量白酒,“用大卡车往这里运酒,光我就看见过两次,我们猜测屋里应该有数百箱白酒了。”自从得知1楼变成了一个白酒仓库,1单元的其他业主天天提心吊胆,“我们这栋楼还没有配套消防设施,白酒仓库就挨着一楼单元门口,要是突发安全事故,我们逃都逃不出去。”业主们说,出于安全考虑,他们曾向物业反映过此事。虽然物业也于近日张贴通知,要求这个仓库尽早搬走,可效果甚微。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周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接到居民反映后,经物业核实,12号楼1单元确实有住户将民宅变成了仓库,用来存储大量白酒。从安全角度考虑,物业、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都已上门协调此事,对方已经答应尽快搬走白酒,他们也会再进行督促。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根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成经营性用房。若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否则,其他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进行协调;如果还没有效果,可以以“侵犯相邻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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