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权产品的利润空间较大,被侵权企业维权难度大、成本高,景气度颇高的酒业中“傍名牌”、“打擦边球”的侵权现象屡禁不止,这些侵权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对企业的品牌及商业价值也会造成巨大损害。
对酒业侵权说“NO”,一直是中国酒业协会呼吁、白酒头部品牌参与的行业重大课题。
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郎酒持续开展商标维权工作,捍卫自身核心利益,其中,“古郎洞”“宏愿郎”以及“东方红郎”三大典型案例,或给白酒行业知识产权“保卫战”提供参考与司法依据。
1、“郎”字不可侵犯
好酒水加盟网注意到,郎酒强势捍卫“郎”注册商标专用权,“古郎洞”以及“东方红郎”等被判侵权,“宏愿郎”案达成调解,相关企业字号停止使用“郎”字。
在“古郎洞”案件中,原古蔺青龙洞旅游公司为攀附郎酒品牌,人为将经营的“青龙洞”名字变更为“古郎洞”,又将其企业名称变更为“泸州古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大量使用与“郎”商标近似的宣传标识,用于其景区宣传和促销活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古郎旅游公司、古郎洞酒店、古郎印象民宿停止使用各自的企业名称,并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郎”字,并停止在旅游服务(景区标识和对外宣传等)中使用“郎”字。
“古郎洞”案件中,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第230457号“郎”商标为驰名商标,通过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认定古郎旅游等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对白酒行业知名品牌在其他领域和类别的保护提供了司法参考。
在“宏愿郎”案件中,原四川宏愿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宏愿郎专营店”、拼多多平台“四川宏愿郎”出售宏愿郎酒P3、P5、P6、P16、P68、宏愿郎礼盒装、宏愿郎大曲酒等侵权郎酒产品。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开庭审理后进行调解,四川宏愿郎停止生产带“郎”字的产品、销毁相关的包材,变更企业字号、注销商标。
2022年12月27日,“四川宏愿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四川宏愿梦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告郎酒维权胜利。
值得一提的是,“宏愿郎”案件中,郎酒释放善意,愿意接受并积极参与司法调解,体现出了郎酒在维权过程中的大企业风范。
在“东方红郎”案件中,在既往生效判决中已认定东方红郎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侵害了郎酒“郎”商标及“红花郎”立体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东方红郎公司却未停止其侵权行为,继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实施重复侵权。2022年泸州市场监管局查获了大量“东方红郎”系列侵权产品,郎酒遂对东方红郎公司侵权行为诉至法院,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省高院二审依法认定东方红郎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字号、登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四款侵权产品赔偿金额共计200万元。在该系列案件中,郎酒着重从如何认定被告具有侵权故意、重复侵权行为及情节严重等方面进行强化,最终得到法院支持在认定侵权行为及赔偿金额时考虑惩罚性赔偿因素。
事实上,“东方红郎”还不止侵权“郎”字,其还涉嫌对“东方红”商标亦构成侵权行为。
“东方红郎”案例中,郎酒不仅维权胜利,同时在司法机构公正依法处理下,获得了惩罚性因素的赔偿金额,为日后郎酒乃至整个名酒品牌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中主张惩罚性赔偿提供了司法指引,对重复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2、“郎”字背后
白酒知识产权保卫战打响
当前,贯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中国酒业已经成为很多地区的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与持续的消费升级,酒类商标、地理标志、专利等知识产权已成为推动酒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
“郎”字背后,白酒知识产权保卫战已经打响。
也是在近日,泸牌老窖侵权泸州老窖一案终审宣判,泸牌老窖被判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泸州老窖260万元。该案件的“260万元”惩罚性赔偿,与上述“东方红郎”案件有相似之处,司法重拳打击之下,也给白酒“傍名牌”、“打擦边球”行为传递了强烈警示信息。
梳理白酒侵权案件不难发现,头部品牌近年来纷纷加大了打击力度,而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白酒知识产权保卫战也在不断护航白酒经营秩序,推进白酒市场竞争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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